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20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201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优品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仁爱路166号11栋1单元15层1504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5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0101202500120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09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违背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3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2df5480-c9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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