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18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182
二、项目名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二期项目2025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峥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2栋27楼2708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燎原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90号
被投诉人:四川兴众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座1单元701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兴众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温江区燎原职业技术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二期项目2025(N510115202500018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专家评审错误认定“VR 显示交互终端”所投产品不符合要求。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四川紫薇浩博科技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属于无效投标;评审小组未依法否决无效响应,且未终止采购活动,构成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满足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诉事项4:评审小组存在前后矛盾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未依法否决无效响应,且未终止采购活动,构成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2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b8c44b3-37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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