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320250001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232025000123
二、项目名称:丹巴县教体系统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丹巴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甘孜州丹巴县章谷镇嘉绒步行街19号
被投诉人:丹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孜州丹巴县章谷镇五里牌新区综合办公楼南楼三楼
四、基本情况
丹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丹巴县教育和体育局丹巴县教体系统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3323202500012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2.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3.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4.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丹巴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0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c0c0f42-d0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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