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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5000081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马尔康市财政局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5000081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镇本真村农耕体验式生态庄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四代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2楼1222号

被投诉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尔康镇

被投诉人: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马尔康镇本真村农耕体验式生态庄园项目(N513201202500008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特殊资格条件设置“无行贿承诺函”不合理

投诉事项2:强制设定过期收费标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3:技术参数未标注物理维度,违反参数数量化要求,构成重大歧义。

投诉事项4:混合属性项目(货物+服务+工程)错误归类为纯货物采购,导致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法合法填写,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5:磋商文件评分项中“每项3分”的“项”定义不明确(指向采购清单序号或技术参数项),导致扣分规则存在重大歧义,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的未在法定期限内、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质疑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马尔康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3678877-ce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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