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500009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5000098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映秀镇“熊猫贡茶”农旅加工坊建设项目(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299号3栋1楼102室(A3-3-102)
被投诉人: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汶川县映秀镇政务中心街1号
被投诉人:四川华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5层510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华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汶川县映秀镇“熊猫贡茶”农旅加工坊建设项目(设备)(二次)(N513221202500009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24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提供产品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我公司认真分析,我方对该要求存在重大质疑,现正式致函说明。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汶川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9a8c5d5-1b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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