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泽和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507号1栋1单元1层7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泽和盛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采购(二次)(N5111022024000021)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泽和盛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635.6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2026 年 02 月 06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55d40a8-43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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