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5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53
二、项目名称:临聘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经济开发区西郊园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19-2厂房
被投诉人: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488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巨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成渝东路358号附1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晟安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
四、基本情况
内江市巨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学校临聘人员劳务服务项目(N511083202500025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未根据采购需求设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作为特定资格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需求多项内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e62f350-54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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