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27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272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二中空调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市明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量典CFC2号楼4层2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中学校
地址:宜宾市女学街30号
四、基本情况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中学校宜宾市二中空调采购(二次)(N511502202500027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9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乐山嘉乐嘉华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响应(承诺)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0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08f5198-c8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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