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22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本机关决定对成都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3945.00元。
康定市财政局
2026 年 02 月 09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aeab7be-5a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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