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稻城县委社会工作部川财行【2025】61号甘财行【2025】60号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37202600000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372026000005
二、项目名称:川财行【2025】61号甘财行【2025】60号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巴塘县冈拉梅朵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 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夏邛镇下磨坊街社会力量发展中心集群二楼 | 378,000.00元 | 96.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巴塘县冈拉梅朵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5020100 | C05020100 社区治理服务 | 川财行【2025】61号甘财行【2025】60号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1月1日(含启动筹备、服务落地、深化推进、总结评估全周期)。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为(采购人代表)、吕学梅、叶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2)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合同签订前。(3)收款单位:四川创致瑞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 2060 0910 0244 078。(4)本次代理服务费金额:0.9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
2、采购监督机构:稻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5728427。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稻城县委社会工作部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金珠镇贡巴路109号6楼
联系方式: 13558505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致瑞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40号神州智慧天地A座711
联系方式: 028-85005230、1370900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 028-85005230、13709006778
四川创致瑞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59e962e-3b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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