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500014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5000142
二、项目名称:天仙中学乐登校点安防设备设施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富唐聚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江安中一街12-22号1层前
被投诉人: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26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
地址:纳溪区天仙镇银河街226号
四、基本情况
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天仙中学乐登校点安防设备设施采购(N510503202500014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8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存在强制节能、优先采购产品,但采购文件中未体现该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0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db467c3-57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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