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垃圾分类收集点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站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四川省广安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270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垃圾分类收集点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龙志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东段5号-7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广安区市政环卫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恒荣街7号
被投诉人: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滨江安置房二楼
相关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四、基本情况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广安区市政环卫所广安市广安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垃圾分类收集点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站采购项目(N511602202500027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导致我公司未通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11日
内容提要
广安市广安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垃圾分类收集点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站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四川省广安区
关键信息
- 投诉事项1和2不成立,驳回投诉
-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747e163-73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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