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龙泉驿区水务局小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站运维服务合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5101122024000111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01122024000111
二、合同名称:龙泉驿区水务局小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站运维服务合同合同
三、项目编号: N5101122024000111
四、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水务局小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站运维服务合同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27号
联系方式:02884853092
供应商(乙方):成都蜀通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中路181号
联系方式:028-884913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1(项) | ¥6,902,100.00 | ¥6,902,100.00 |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和提供合格的运行及维护工作,保证污水提升泵站和处理设施的各项性能指标,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满足工艺要求,高效处理污水达到排放达标。 2.在进水水质符合设计进水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各处理设施各工艺段日常指标的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3.乙方应严格按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水质检测等相关制度,保障各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当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发生污水溢流和不达标污水外排。 5.服务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本项目的生产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或乙方人员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操作人在岗期间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该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仓库及工作场所存放的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采取妥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完善使用手续。 6.遵守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
合同金额: 6,902,1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万零贰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2026年02月12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62f6e9e-2f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