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02202500013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022025000137
二、项目名称:雨城区第二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宁雅路69号
四、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雨城区第二中学空调采购项目(N511802202500013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4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2: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参数设置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指向特定品牌,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投诉事项3、4:采购人采购需求设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0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ca7666f-b2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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