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18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城区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伍隍双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兴北路198号附3-201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市政园林所
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相关供应商:隆昌市润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重庆路368号(隆昌市双创示范园5号楼4楼)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隆昌市市政园林所隆昌市城区照明节能改造项目(N511083202500021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2 日。
投诉事项:“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得5分”的要求,属于以供应商所在地限制供应商,构成不合理条件,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849017c-9b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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