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500037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5000374
二、项目名称:荧光手术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卫依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七道堰街1号6层617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荧光手术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N5101172025000374),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31 日。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对投诉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结论错误,依法应撤销原审查结论并重新审查。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未举证证明有效投标人满足3家,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定程序。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ac5c7b4-a9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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