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500010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5000102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中小学视觉环境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万荦星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一路200号3栋11楼1112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一中学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商业街58号
被投诉人: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301-306)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一中学资阳市中小学视觉环境改造项目(N512002202500010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1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19d92ae-b6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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