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37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377
二、项目名称:城西、茜草校区空调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园1栋3楼301
被投诉人: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
被投诉人: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291号西熙里三号楼三楼301
四、基本情况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城西、茜草校区空调机采购(N510501202500037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投诉事项3:将“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评分项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8089d18-2e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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