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18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城区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经济开发区西郊园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19-2厂房
被投诉人:隆昌市市政园林所
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被投诉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相关供应商:隆昌市润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重庆路368号(隆昌市双创示范园5号楼4楼)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隆昌市市政园林所隆昌市城区照明节能改造项目(N511083202500021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2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合理划分采购包,价格分值设置严重不合理,采购文件存在根本性缺陷,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2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dcae81c-ee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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