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28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288
二、项目名称:公办养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项城市美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西大街市标东20米路北
被投诉人:叙永县民政局
地址:叙永县南环路161号
被投诉人:四川汇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1区12楼1206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鸿敏娟家居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梁家湾二期工程(叙府苑)12 号楼-1-3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汇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叙永县民政局公办养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N510524202500028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涉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投诉事项2:将强制性标准作为加分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叙永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1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195f49b-ac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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