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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45702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4000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45702

二、合同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2510187444616

四、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壮溪镇上街144号政府内

联系方式:13550043610

供应商(乙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桂溪街道

联系方式:186280218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财产保险服务1(项)¥4,000.00¥4,000.00五、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全国服务热线。2.供应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营业网点(备注:营业网点是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其中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 三、供应商提供风险综合评级。 四、供应商提供理赔权限、消保评价。四、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承保服务方案,建立绿色承保通道,提供承保时效承诺、承保服务人员保障措施,提供上门收集投保单证、上门配送保单资料服务方案;提供理赔服务方案,建立绿色理赔通道,理赔服务人员保障措施,提供查勘时效承诺、定损时效承诺、结案时效承诺,事故简化处理方案,特殊(重大)理赔服务方案、单证减免服务方案,预付赔款服务方案,没有维修差价承诺,客户档案建立及定期回访服务方案,提供上门收集理赔资料、主动跟踪服务、医疗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方案;提供增值服务方案,车辆施救服务方案,提供代办年检服务、代办送修服务、道路救援服务方案。 (二)商务要求: 1.本项目涉及的新能源车保险费按以下公式计算:机动车保险费=交强险保费+商车险保费。交强险保费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均按中国银保信平台系统取值。2.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3号)的要求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由征集人直接确定新能源车自主定价系数,作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事项,不作为评审因素。供应商的新能源车自主定价系数固定报价为:0.65,供应商应按征集人直接确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2.因系统模板固化原因,本项目供应商响应报价表中的折扣率系指自主定价系数,即供应商响应报价表中的新能源车折扣率为65%,系指供应商响应报价的新能源车自主

合同金额: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27日至2027年02月27日

履约地点:壮溪镇政府内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02月27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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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9ba8f37-bb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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