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5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56
二、项目名称:古宇湖景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富顺县代寺镇草茂村三组52号
被投诉人: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1号5栋1单元2楼2号
相关供应商:隆昌市润景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重庆路368号(隆昌市双创示范园1号楼2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隆昌市旅游发展中心古宇湖景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1083202500025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4 日。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对四川远建的扣分理由不成立,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2:评审委员会涉嫌未以同等标准对待所有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投诉人实施了差别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ce1d777-d6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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