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华讯易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0楼1016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华讯易动科技有限公司在青江校区项目智慧校园设备设施采购(N5111022024000042)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华讯易动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9096.3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02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cbdfde7-54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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