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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212025000157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安岳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212025000157

二、项目名称:安岳县2024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13-1号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城街道柠都大道广场路1号

被投诉人:四川均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绵街1666号1栋2单元10层101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均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宣传部安岳县2024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N512021202500015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5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图书采购清单所含书籍种类存在明显排他性与指向性。

投诉事项2:“安岳县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表述模糊构成技术壁垒。

投诉事项3:“供应质量保证”评分项设置不合理且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4:评审标准中“业绩”项设置模糊构成歧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安岳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3912f63-f6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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