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东部新区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5101872026000020-1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01872026000020-1
二、合同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872026000020
四、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15928127481
供应商(乙方):成都蓉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益路13号1栋2单元6层
联系方式:177265161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成都东部新区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 | 1(项) | ¥0.00 | ¥750,704.66 | (一)项目概况 成都东部新区第二办公区点位共2个,总体面积共计8827.37㎡;其中会议室17间,独立办公室85间,工位共计521个;物业管理服务需包含保洁、会务服务等。 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公共区域、会议室、垃圾分类及转运、消杀及除四害)、客服服务(接待服务、会议服务)等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2.物业服务总体要求 2.1 供应商应按照《DB51/T2534-2018四川省地方标准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物业服务。 2.2 供应商承诺拟派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全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支付所派出全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所有相关费用,在服务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员工工资等情况,费用增加部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增加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电子签章) 2.3 供应商承诺为采购人配备的工作人员薪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社保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签章) 2.4 供应商须对其工作人员服务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动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5 物业管理目标(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签章。) (1)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2)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 100%; (3)投诉处理率100%。 2.6 在正常管理及服务中出现水、电等一般性能源消耗,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须厉行节约。 2.7 投标人每年须为所有岗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购置全新的工作服,为保障良好形象和服务品质,平均每套工作服单价不得少于项目所在地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3,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分岗位明确列明各岗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服更换周期、单价、总套数。 2.8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各岗位人员的管理、考勤、考核以及服务区域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本项目性质特殊,项目经理法定节假日每天须现场值班4小时。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制定项目每月、每周、每日工作计划并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2.9 供应商的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
合同金额: 750,704.66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零柒佰零肆元陆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03月04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8381246-bc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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