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恒辞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大道澳洲湾26栋2306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江西恒辞贸易有限公司在大安区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N5103042024000052)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恒辞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7420.00元,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f3b923d-6a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