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42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422
二、项目名称:遂宁一中书台校区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融诚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193号附2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
地址:遂宁市文苑路42号
被投诉人: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火车站商步街东一栋C3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遂宁一中书台校区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N510901202500042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标的“四人位走梯公寓床”▲2,材质、工艺特定,具有排他性,且引用标准和标的物冲突,限制和排斥采用其他工艺供应商,损害本次招标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投诉事项2:▲3,特定材质及造型尺寸,损害本次招标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限制和排斥采用其他设计的合规供应商。
投诉事项3:▲19,多处不合理,且作为评分项,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遂宁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0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73a97c2-23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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