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伙食团食品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伙食团食品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有调整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配送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涉及的执行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更正为“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258号
联系方式: 0833-2443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
联系方式: 0833-2408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 0833-2408676
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3cf417b-04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