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500430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5004300
二、项目名称:运动场舞台智能声光系统改造采购项目-LED屏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富鑫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595号1栋12层1217号
被投诉人:成都铁路卫生学校
地址:郫县古城镇蜀源大道三段566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德普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3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铁路卫生学校运动场舞台智能声光系统改造采购项目-LED屏(N510001202500430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多项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技术评分畸重于特定检测报告,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违反评审因素与货物服务质量相关的原则。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违约责任条款显失公平,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违反公平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3月0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1ab8505-bd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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