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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号锅炉喷氨格栅及供氨总量控制系统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号锅炉喷氨格栅及供氨总量控制系统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天。

中标公告福建省能源电力截止 2026-10-31 00:0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投标截止2026-10-31 00:00
所属地区福建省
采购人福建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项目编号CEZB260608147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信息来源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采购人地址石狮
项目联系人杨贺文
联系电话025-86728615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号锅炉喷氨格栅及供氨总量控制系统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号锅炉喷氨格栅及供氨总量控制系统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81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8147001

包号包名称中标候选人
CEZB260608147001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号锅炉喷氨格栅及供氨总量控制系统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无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贺文 电话:025-86728615

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内容提要

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号锅炉喷氨格栅及供氨总量控制系统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天。

关键信息

  • 公示期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 评标委员会共7名,采用综合评分法
  • 异议需在公示期内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提出
  • 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将取消资格

原始公告: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web/001/001005/001005002/20261028/8dd1dbb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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