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1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118
二、项目名称:阆中市石窟寺及石刻文物保护单位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乾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瑞升花苑1幢2层
被投诉人:阆中市祥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阆中市七里街道落下闳大道5号山湖语6栋501室
四、基本情况
阆中市祥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阆中市文物保护中心阆中市石窟寺及石刻文物保护单位安防系统建设项目(N511381202500011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阆中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d1512a0-c8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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