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500442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5004428
二、项目名称:新药研发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坤权泽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西街299号10栋12楼1219号
被投诉人:西南科技大学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被投诉人:四川智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2号楼515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智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南科技大学新药研发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N510001202500442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不合理的证明材料,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设置的付款条件、质保期及违约条款,严重加重供应商责任、排除供应商主要权利,属于不公平条款。
投诉事项3:评分因素的设置未量化,评审标准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3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b535d11-21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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