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28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284
二、项目名称:泵站软启动设备升级改造(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西驰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基地秦岭四路西二号
被投诉人: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四、基本情况
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堤防工程服务中心泵站软启动设备升级改造(二次)(N5116022025000284),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三家供应商涉嫌在本项目中围串标。
投诉事项2:两家公司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该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3: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的虚假资料。
投诉事项4: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1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c7257f1-35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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