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48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481
二、项目名称:全市法院融合法庭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成都科学城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菁蓉中心D区
被投诉人: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融合法庭建设(N510701202500048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3 日。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存在违规修改或细化评审标准的情形
投诉事项2:评审委员会未依法采信供应商的澄清材料,导致扣分结论不公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1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7b84210-90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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