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5202500004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52025000043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板仓西片区道路园林绿地管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富顺县代寺镇草茂村三组52号
被投诉人:自贡川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龙乡大道68号
四、基本情况
自贡川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5年—2028年板仓西片区道路园林绿地管护服务项目(N510305202500004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9 日。
投诉事项1:该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进行评审,滥用评审权力,改变了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质疑答复中提供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评审扣分记录表的理由不应成立。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涉嫌差别评审,未以同样的评审标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审,存在为了排除投诉人中标而吹毛求疵式扣分,对质疑人实施了差别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高新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2a99df4-68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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