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佳至年华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二路80号1层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佳至年华科技有限公司在资阳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建设项目和资阳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20012024000279)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照《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同时,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佳至年华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76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资阳市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16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ecfb50a-47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