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722202600000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7222026000003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城区春节氛围营造灯饰布景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富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0号2栋101-32室
被投诉人: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宣汉县蒲江街道琦云路151号
被投诉人:四川傲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1单元21层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傲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县城区春节氛围营造灯饰布景(N511722202600000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05 日。
投诉事项2:履约期限条款不合理,不合法,构成歧视性,限制性条款。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宣汉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42b9984-e7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