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701202500043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7012025000433
二、项目名称:药学科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商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608室
被投诉人:四川福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32号附1001号
被投诉人: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川东医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塔石路522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省科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10号楼6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福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川东医院)药学科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N511701202500043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6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爱湾A-CLin8045的离子源接口采用“毛细管(DL管)”设计,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3.1.4离子源接口:采用气帘气技术锥孔结构,非毛细管(半径1mm)设计装置。(提供仪器结构图证明)”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广东省科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应标的违法行为,成交结果不公,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中标产品爱湾A-CLin8045的碰撞室采用“直线型碰撞池”设计,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3.2.7 碰撞室:≥120℃弯曲(非直线)加速高压聚集碰撞技术设计,气压不低于 7.5 毫托,驻留时间(Dwell time)低至1 ms 系统灵敏度不损失。(提供仪器结构图证明)”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广东省科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应标的违法行为,成交结果不公,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1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2621180-16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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