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办事处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在美育楼设备采购项目(包2:空调)(二次)(N5106832024000221)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520.00元。
绵竹市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17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f572c66-aa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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