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大道631号三年租赁权
泰州市国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姜堰大道631号房产三年,挂牌出租,截止2026年11月10日,竞价2026年11月12日。
公告正文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姜堰大道631号三年租赁权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8 10: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6-10
原文链接
http://ggzy.taizhou.gov.cn/EpointWebBuilder/pageRedirectAction.action?cmd=pageRedirect&locationurl=http://ggzy.taizhou.gov.cn&infoid=086b3852-6c08-43a0-9aad-48a3eb8d16b3
| 委托单位: 泰州市国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姜堰大道631号三年租赁权 | ||
| 项目编号 | 32128401202610022 | ||
| 标的名称 | 姜堰大道631号三年租赁权 | ||
| 标的编号 | 3212840120261002201 | ||
| 出租方 | 泰州市国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出租行为批准 单位 | 泰州市国星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 2026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0日10时00分 | |
| 竞价时间 | 2026年11月12日10时00分 | ||
| 招租形式 | 一 、 本次 出租 采取挂牌 出租 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 、 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确定承租方 , 以不低于 挂牌价标准签约 ;若征集到 两家 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则采取 网络竞价 的 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竞价幅度为 400 元 。 |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姜堰大道631号 | |
| 房产证号 | 80062531 | 出租面积 | 79.58㎡ |
| 出租用途 | 经营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良好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便捷 | ||
| 其他说明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中心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 (元 / 年 ) | 40000.00 | |
| 租期(年) | 3 | ||
| 租金支付 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 |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 租赁押金(元) | 4000 | ||
| 合同签订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价款结算 | 承租方自《成交通知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及交易服务费,均以查看系统到账、发票为准),第一次房租由本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 其他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 4000.00 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或企业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报名所需文件”中): (一)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依法不需要取得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1、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资产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特殊情形另行通知) 四、意向承租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五、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例1:协议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收费3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3000元(其中3万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 例2:挂牌价700万元,竞价方式成交金额为800万元。 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 基础部分为0.3+(500-100)*0.002+(800-500)*0.0016=1.58;加收部分为700*0.008+(800-700)*0.006=6.2。 单方缴纳金额为1.58+6.2=7.78万元,双方共缴纳15.56万元。 例3: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收取基础服务费。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向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五、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韩卫民 | |
| 联系电话 | 15252660988 | ||
| 联系地址 | 北大街201号 | ||
| 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范先生 | |
| 联系电话 | 0523-88810211 |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0523-86898618/0512-58188512 | |
| 报名端口 | http://sxyth.ggzy.taizhou.gov.cn: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
12321200469045011L-6
3212840120261002201
内容提要
泰州市国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姜堰大道631号房产三年,挂牌出租,截止2026年11月10日,竞价2026年11月12日。
关键信息
- 挂牌出租,截止2026年11月10日
- 竞价2026年11月12日
- 年租金40000元
- 保证金4000元
- 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61027/8281dd12-6f38-4415-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