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7
二、项目名称:泸县城区2026年春节氛围营造服务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工业园C区3号线中段
被投诉人: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二段2号14幢1层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泸县城区2026年春节氛围营造服务项目(二次)(N510521202600000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26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1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8eb0f4b-ed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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