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1220250001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122025000112
二、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施、家具和后勤物资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绵州锦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建设街36号7栋1层F3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佑君街北段72号
四、基本情况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施、家具和后勤物资第一包(N511112202500011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09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该招标文件项目3.2.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标准或参数属于不合理的问题。投诉事项二:该招标文件项目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要求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来限制供应商。投诉事项三:该招标文件项目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要求履约能力存在以不合理的问题来限制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2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6002538-a0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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