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8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8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市级预算项目(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山新鑫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797号11幢11楼15、17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被投诉人: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市级预算项目(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N511101202500048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
投诉事项:磋商小组以我公司“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书面说明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为由对我公司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该认定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属于对磋商文件的错误解读和不当适用。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1e01a3f-fb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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