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24202500012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42025000128
二、项目名称:大洪山野外监测站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299号3栋1楼102室(A3-3-102)
被投诉人:四川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石棉县滨河路三段631号
被投诉人: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2栋4楼1号、2号、3号、4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洪山野外监测站采购项目(二次)(N511824202500012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石棉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15bcae5-14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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