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自贡联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向荣中心A座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自贡联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64排128层CT采购项目(三次)(N5103042023000091)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自贡联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25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2026 年 03 月 04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f24d477-a0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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