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41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411
二、项目名称:文印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遂宁市文和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云龙路70号恩彼特智造产业园9栋一层
被投诉人: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38号
相关供应商:富顺县大帝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南路349号
四、基本情况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遂宁中学校文印服务采购(N510901202500041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评审过程中最终报价环节仅要求提交项目总价,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履行和执行,破坏了项目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投诉事项2:评审小组对供应商低于最高限价50%的报价审查不严,导致评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影响评审结果。
投诉事项3: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属于恶意低价竞争,应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遂宁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59fb63e-5e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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