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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886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所属地区四川省 · 成都
采购人成都市财政局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886

二、项目名称:花源校区体育场围网及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佳锦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

被投诉人: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2-1-611-61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花源校区体育场围网及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三次)(N5101012024000886),采购日期为2024 年 08 月 02 日。

投诉事项1:犍为源乡公司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存在虚假承诺。

投诉事项2:犍为源乡公司虚构、伪造《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3:犍为源乡公司涉嫌涂改“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4:犍为源乡公司涉嫌提供虚构业绩材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5:犍为源乡公司涉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虚构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1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f994fd0-03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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