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4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421
二、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晖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305号2幢16-9
被投诉人:遂宁市中心医院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
被投诉人: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遂宁市东升路38号5号花瓣4楼
四、基本情况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遂宁市中心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N510901202500042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9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将9项样品作为评分评审依据,影响公平竞争权利,明招暗设条款,破坏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遂宁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ae6ff66-f2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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