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22202500023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222025000231
二、项目名称:三台县2025年制种大县(油菜制种智能化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丛森路奥山府九重锦
被投诉人: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台县北泉路833号
被投诉人:四川纵海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台县江岸国际12幢2层2-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纵海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三台县2025年制种大县(油菜制种智能化管理)项目(N510722202500023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的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中包含的11项评审内容未在第三章作出明确、详细的约定。
投诉事项2: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3:张兆阳(采购人代表)不能作为采购人代表。
投诉事项4:评审专家焦转义,作为已被行政处罚过的劣迹专家,我司质疑其在本项目中也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三台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2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c32610d-6b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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