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26202500010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262025000100
二、项目名称:夹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绵州锦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建设街36号7栋1层F3号
被投诉人:夹江县教育局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南路108号
被投诉人:四川谈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文星南街698号17楼2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谈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夹江县教育局夹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二次)(N511126202500010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投诉事项:项目招标文件“3.2 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标准或参数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夹江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2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b10e225-0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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